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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法规

小摊点加工金手链被掉包 小区物业该不该担责?

来源: 中职协物业经理人  日期:2018-04-07 18:56:53  点击:  属于:经典案例

  近日,温江区“8号公馆”小区居民周阿姨称,两个流动小贩在小区内摆摊设点加工首饰,因加工费便宜,她便在小摊点加工金手链,不料却被对方掉了包。发现被骗后,周阿姨报了警,同时质疑:为何流动小贩会进入小区前后一小时,小区物业却没有发现?物业对此是否有责任?但小区物业方表示,从来没有加工首饰的小贩进入过小区,业主是在小区外面加工的,与物业无关。

  律师表示,物业公司对于业主的安全具有协助保障义务,按该小区惯例,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审核和登记,如果两小贩确在小区内设点,物业却没有尽到此责任,应当为此承担责任。

  低头安慰孩子时 金手链被掉包

  根据周阿姨的说法,3月28日下午,温江区“8号公馆”小区,周阿姨带着孩子在小区溜达,看见小区中庭的亭子里有两男子在加工金首饰,加工费只要几十元,便拿出两个金戒指和一条金手链找两小贩加工。她先看着小贩将两个戒指合成了一个大戒指,随后又看着加工匠把手链融掉,准备加工成一个手镯。

  就在这时,婴儿车里的孩子哭了一声,她低头安慰了一两句,加工匠将已融成团的“金块”递给了她。“他们说,刚融掉的金块有杂质,要放在水中泡一个晚上,明天再来找他们,还说加工费明天一起给。”周阿姨说,“金块”被装在一个矿泉水瓶中。随后,她带着瓶子回了家,次日一早发现瓶中的“金块”色泽与黄金相差巨大,她慌忙冲到小区亭子,两小贩却没有来,此时她才发现自己上当了。“应该就是趁我安慰娃娃那会掉的包。”后经一家商场珠宝店用火烧确认,矿泉水瓶中的“金块”不是金块,疑似铜块。

  3月30日,在女儿唐小嫚陪同下,周阿姨到涌泉派出所报了警。其出示的手链单据显示,被掉包的手链重13.81克,价值3631元。周阿姨质疑,为何流动小贩会进入小区前后一小时,物业却没有发现?物管对此是否有责任?

  物业否认小贩进入小区摆摊

  既然流动小贩是在小区内设摊,那么物业是否知情?4月1日,记者在8号公馆外看到,业主需刷卡进入小区,外来人员则需登记进入,但记者只是报了栋数,就顺利进入了小区。

  “小贩明明就是在小区内掉包的,物业就是不承认。”周阿姨说,她没有想过找物业索赔,只想讨个说法,此事的确发生在小区内。

  不过,该小区物业——成都宏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号公馆项目经理郭明表示,从来没有加工首饰的小贩进入过小区,业主是在小区外面加工的,与物业无关。“根据业主的反映,我们找了大门登记的保安以及当天当值人员,没有人见过有小贩在亭子内设点,倒是见过在小区外面设点,业主是在外面加工的。”

  “两个小贩就是在中庭水亭中设点的,前后待了大概一个小时,有很多居民都在那里加工了首饰。”小区住户向阿姨透露,两名小贩的确是在亭子位置设点,她还花20元找他们修复了金手链。小区住户朱阿姨修复的则是项链,花费了10元,她们都是现场盯着,现场取货。

  4月2日,有小区居民给唐小嫚发来两个小贩在亭子中的截图,截图显示两个人正在加工首饰。

  若小贩确在小区摆摊,物业担责吗?

  如果两小贩确在小区内设点,那么,对于此事,物业是否担责?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,流动小贩掉包当事人的首饰涉嫌诈骗,当事人可以报案;根据物业法规定,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具有协助保障业务,流动小贩进入小区,物业应当予以登记审核。“如果存在应当登记审核而没有审核,说明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。”

 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波认为,流动小贩将金手链掉包的行为涉嫌偷盗;其次,该物业公司有对外来人员进行审核和登记的制度,但是登记中却没有,说明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,物业存在过错,应该承担责任。